您现在的位置:解放网IT频道>方正打假初战告捷 “李鬼”潜藏两年终落法网

方正打假初战告捷 “李鬼”潜藏两年终落法网

作者:佚名 出处:比特网 责任编辑:邢士华

  “李鬼”之流善于假冒李逵掩人耳目,而今又假以著名企业之名敛不义之财。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李鬼”们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记者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获悉,曾在2007年年末轰动一时的非法制造方正商标标识刑事案件已尘埃落定,两个“李鬼”成功落入法网。经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付某、王某为他们的伪造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不仅被判有期徒刑,而且被处以巨额罚款。

  2006年,假冒方正品牌的U盘、MP3等伪劣数码产品大量流散到深圳等南方市场,方正集团及方正科技员工及时了解了相关信息,并举报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同时配合深圳市工商执法人员展开了详细调查,在制假窝点和销售柜台共查抄了假冒方正MP3的包装盒800多件,U盘包装盒近1700件,涉案金额巨大。随后,深圳市公安局对该造假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犯罪嫌疑人付某、王某先后被依法逮捕,并被移送检察机关。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经进一步调查查明,早在2005年底,付某、王某即开始通过伪造方正数码有限公司的授权文件和方正集团的防伪标识,收取授权费并销售防伪标识,同时还在全国范围内大打“授权区域总经销商”的名义疯狂招商,进而诱使深圳多家企业参与到制造和销售伪劣方正产品的违法活动中。2005年底至2007年底的两年间,付某、王某二人共伪造了方正集团防伪标识10万枚,严重侵犯了方正集团的商标权和方正科技在相关电子产品的商标专用权,损害了方正集团和方正科技的品牌信誉和产品形象,更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恶劣影响。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12月对付某、王某提起公诉,福田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3月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二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成立,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制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巨额罚款。

  众所周知,方正集团是中国IT产业及IT电子产品的领头羊。“方正”“FOUNDER”及方正logo图标在1992年由方正集团在计算机及其周边产品上登记为商标,2003年在全部42个类别的商品上注册登记,2005年经国家商标局依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具有极高的品牌价值。其旗舰企业方正科技是IT业硬件产品领域唯一一家全部产品都取得了国家级绿色认证的厂商,全线产品的性能和品质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一直以来,方正科技的产品由于品质过硬、服务优质而蜚声海内外。“李鬼”们正是看到方正产品知名度高、销量大、质量好,便利欲熏心,大肆造假,然而他们忽视了这些造假行为正是国家法律所禁止并且重点打击的对象。付某、王某的锒铛入狱再次警告那些正在造假和观望的“李鬼”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经发现,国家法律将对此严惩不待!那些从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也将受到严厉的制裁,明知故犯,最终只能自取灭亡。

  记者从方正集团了解到,方正集团正协调和配合有关市场监管及执法部门,计划在更大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假冒方正品牌产品的行动,不惜使用包括刑事制裁在内的一切手段维护企业的品牌声誉。方正科技也提醒消费者,一定要购买方正正品,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方正科技高质量的产品以及全国联保服务。同时,他们还呼吁社会及广大消费者与厂商一起共同监督,共同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将造假者的幻想消灭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

原文出处
文章排行